星期一 四月 21, 2008

梨花、Dad、上天堂

要说《洛丽塔》,其实真的没什么好说,因为纳博科夫用了那么厚一本书,反反复复各种角度就是为了陪我们揣摩这么一个小妖精,让人欲罢不能的小妖精,站在男性的角度上,小仙女也成。

梨花,占断春光。电影的名字看上去比小洛还要邪恶那么一点,简直到达露骨。既然苏东波老早就拿梨花嘲笑过张大人了,那么我们再文邹邹地给电影安个题目应该也还不算恶俗。

梨花,开在春天。既然开在春天的有那么多花,那么只有最脱俗的那朵才有资格被教授送进温室里的植物园。然后一个雪白、半熟、微辣的身体出现,天,你凝视她的时间也太久了吧!

你心目中的洛丽塔什么样?这个问题已经足够俗套。不过豆瓣上有条留言还是让我欲罢不能地产生了共鸣,它是这么说的:看到她,我就知道,自己完了——如果留言的是个男生,那么这种概括很精辟,亨伯特教授就是这么完蛋的;如果留言的是个女生,那也很精辟,因为很多女孩会因为了认识了这个洛丽塔才发觉原来自己老早完蛋了却还一直没发现。

怎么说,何谓妖女,除了让人垂涎、浮想、爱恨交加,最最关键的是不能让任何人忘了她。这个词是什么时候开始变褒义的?从来没人说过妖女的不可爱,小心因为她们会吃人。总要留下点什么。粘在车上的香口胶也好,后座上破旧的洋娃娃也好,哪怕一件十二岁时的娃娃衫,或者一双双熏红了的眼睛。当然,对于像亨教授这样的人物,一句靠撒娇挤出的Dad 就可以让人把灵魂都卖了,四千还是五千?他才不在乎呢。

Dad。洛丽塔、小洛、多洛雷斯、洛丽、阿洛、洛——Dad,从对对方称呼的数量上就可以看出两个人在这场战斗中的力量对比了,跟年龄一点关系都没有。D——诱惑;A——赤裸裸地勾引;D——那只好缴械了;D——A——D,这是洛的伎俩,当这三个音节以最完美的节奏被吐出以后,只见她大红色的嘴唇周围有两层甜甜的色欲在那里一张一合。

还是要回到小姑娘身上来,真是太多人愿意赌一赌的谜。她不快乐?很难说,不过至少撒谎的人一定觉得诚实的人生很无趣。她坏吧?那当然。“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这是我从众多评论中淘到的另一句,经验或者箴言。在一堆端端正正的价值观中间,13岁、大红色、裸露、棒棒糖、电影画报,这样奇怪的组合当然格外娇艳。偶尔的叛逆是对人生的调戏,但是像洛丽塔玩的这种一定要把生活弄出血腥味的游戏未免刺激过了头,非得让后面的几代人嫉妒得咬牙切齿。

我们是准备上天堂的,让那些17岁就胆敢怀孕的下地狱去吧!我宁可当作这是一种对洛丽塔们的嫉妒。也许她知道自己天生就是要下地狱的,她根本无所谓,她想反正可能天堂到地狱也只有一步之遥,哈哈哈哈哈,小妖精笑得牙套都快掉出来了。

能在12岁就告别处女时代这也是一种出息。

星期三 三月 05, 2008

告诉我,好吗?

  我相信灵气是可以传染的,昆德拉的灵气至少让我明白了两件事:

    1.真相不存在。你们到底喜不喜欢我?到底喜不喜欢我?我不知道,从前不知道,现在不知道,以后也永远不会知道,即使问了也不能相信;你们也不知道,然后就忘了,于是变成历史。历史更加不可靠,一转眼就把你我都忘了,扭曲了。我不知道我是个什么形象,而且永远不会知道自己是个什么形象,镜子里那个是经过几百度的近视眼镜折射出来的自恋形象,眼睛不好,腿太粗,行为古怪,讲话思路比较乱——可能你们在想起我的时候只是勾起了对我某一部分的回忆,至于完整的那个人,天晓得那是什么东西。

    2.你会不会变?当然。“我以为抓到它的时候,它已经换了地点,换了面孔,走到了它的反面,只在我的手间留下它变形了外表,有时可怕,有时怪诞。”人生是一座拒绝彩排的舞台,它容忍正确、错误、高尚、恶劣、华丽、卑微、单纯、虚伪、和平、冲突,结果演变成一场停不了的闹剧。我还没有吃到蛋糕,我不知道它是什么味道,你只管把它描述得天花乱坠,在没有尝过之前,我怎么会知道,我只有义无反顾地咬下去,哪怕不小心毒发身亡。没有机会选择了吗?不是的,因为选择本来就荒谬。 A、B、C、D还没机会证明他们之间的利害关系,就要在3秒钟之内被选出来,填上答卷,至于有没有办法及格,我们认命。

     那么好,我选A。我在1986年认为A很美好,很崇高,很让人舒服,但是十年过去我就不那么觉得了,我认为A不应该是我的答案,它在时间里腐蚀了,惨淡了,但是我更加不能半途而发,因为这样就会变得好笑;然后可能是2008年,等我抓到它的时候,等我遂了心愿的时候,我反而觉得它本来就是一个笑话。

     在与时俱进的同时坚持不懈,听起来很荒唐,对吧。

     当然还有些事情是我很难搞懂的,比如“谁养鱼”的问题,尽管想了一个上午还是给我想出来了,但是与其说是我的智商属于全世界的那2%,到不如说是时间对我坚持不懈的报答。

     现在我觉得严重缺乏动力,我还是想搞明白,到底为什么要在美好的大学时光过上野人生活,为什么要每天只睡7个小时,为什么图书馆那么多书我却不准自己抽一本别的。

  为什么越是美丽的东西越让我觉得害怕。告诉我,好吗?

星期二 二月 12, 2008

我窝故我在

   首先这是一本书的名字。在那本书里,“窝”被切分出了四种外延:house(屋),home(窝),family(家),homeland(乡);屋是一种遮蔽,窝是一种自在,家是一种归属,乡是一种记忆。然后举了一堆千奇百怪的例子来支持这一种说法。从自己在荒山开垦出的别墅,到专门用于藏书的公寓;从妈妈的拿手菜到那场早已模糊的离家出走的记忆;从旅居不同国家的大家庭到眷村里的大陆兵——家只是一种感觉罢了,无关地理。

  我们无时无刻都要在地球上占据一个空间,用生存斗争的方式争取一个更好的坐标。任何人都不得不把自己的终生幸福寄托于一个处所,30平米的公寓也好,120的跃层也好,还是3层的独栋别墅,或者400平的loft,野心更大的还有城堡,皇宫来填补欲望呢。可是,公寓里可能有最甜美的记忆,而盖茨比只能在带着游泳池的豪华别墅里孤独地开枪自杀,宫里那点破事更是人尽皆知。所谓幸福感觉,一个人站在空空荡荡的房子里是想不通的。

  当今宅人铺天盖地,如果暂且把窝定义为一种和家人共同构成的氛围,那么说自己恋家的人可能只是暂时没有找到自由活动的空间,表现得恋家的人可能正在酝酿一颗更大的野心。并不是每一个自称宅男宅女的高级动物都是有“宅根”的,我们无法控制自己的心飞去台北巴黎,飞回家乡的故居,飞到爱人的身边,飞向梦中的那条街,抑或更远。处所终究只是处所,我们终究是要飞走的。这样,“窝”也具备了重重境界,如果换个角度的话。

  第一层境界,人在心在。恋家有时候像一种不良嗜好,仿佛一个被过分保护的小孩始终不肯下楼和陌生人多说一句话,这些人多半要被嗤之以鼻。他们死心塌地地要和某个地方同生共死,不是外面的空气不新鲜,而是这座房子已经变成了一座厚厚的围城,很安全。就像1900在走到最后几个台阶的时候义无反顾的回到了船上一样,有人把这当做心理问题,其实,他只不过是一个过分恋家的小孩而已。

    我们不是从小在紫禁城长大的康乾,我们不能把自己的全部放心地交付给一个地点。虽然在离开它的时候,我们会想念家里的马桶,会想起家里那台电视的频道顺序,会怀念在自己那张床上每一个失眠的夜晚。很多人有这样的经验,从其他地方一回到家就要生病,其实这都是家的错,不管那个地方有多小多乱,只要踏进那扇大门,我们就很自然地卸下所有的防备,包括免疫力。人在心在,这个时候的我们,恋家恋得多么心安理得。  

    第二层境界,人在心不在。生活在别处,有人老是这么信奉。于是一场不安分的革命开始在我们青春期的身体里面躁动起来。革命年代水深火热,我们发现自己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思绪从写字台前那扇小小的窗户中逃离自己的家,仿佛那个在泰坦尼克上导演浪漫的穷小子,那个正在万人体育场开着演唱会的女明星,那个对着全世界的镜头亲吻奖牌的奥运冠军,就是自己。逃家的愿望多么强烈,这就直接导致了不久以后的追求,浪漫而单纯。有多少伟大的思想是在一个个不起眼的屋檐下产生的,又有多少伟大的人物当初也是像你我一样不安分地在自己的房间里吹一个梦想的泡泡。

    尽管昆德拉认为追求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但这并不能妨碍我们在白日的天光底下放肆地做梦。

    当然更多时候,我们的心不在焉是因为厌倦,或者好奇。已经吃腻了家常菜,已经受不了妈妈的唠叨了,已经厌倦了回家的那条公交线路;改变或者新鲜,而外面有好吃的小笼包,有漂亮的女孩,有花花绿绿的物质生活,有千奇百怪的诱惑,符合我们对于这世界的一切想象。某些时候我们理解中的“生活在别处”,只是一个逃家的借口而已。

    不管是什么吸引了你的注意,逃家的理由是高尚还是猥琐,冒险精神,这终究还是一种美德。

  第三层境界,人不在心在。终于飞出去了,终于不用再担惊受怕地约会了,终于不用小心翼翼地试探社会对你的友好或者敌意了,那么真的解脱了吗?原来这时候家的角色早就神不知鬼不觉地发生了转换,束缚既然已经解开,它反而成了一种牵挂。

    一个朋友,刚刚从北京飞回来过年两天,后天又要买着高价机票回去继续没日没夜地奋斗。那么还回来做什么,是个中国人都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回家阿!注意了,是家,不是多么诱人的宝贝,但是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处所,吸引了我们一生中大部分的牵挂。

    看到中国每年春运排山倒海的气势,这种感觉就更加强烈。即使所有的交通工具都已经人满为患,即使火车站票都高得跟硬座一样,即使大雪把我们困在了候车大厅,我们仍然不能放弃回家的信念。回家,这个时候是全中国人最固执的追求。

    离开,注定的是漂泊。虽然当初我们是多么希望离开那个已经没有了新鲜感的老地方,但是漂泊带来的新鲜感有限得很,剩下的东西很无语,很残忍,尽管冒险很刺激,但它带来的不确定让我们宁愿选择跟那个老地方旧情复燃。只有回家,才能够安定。

    回家的路上,我们惊奇地发现,怎样变成熟。

  第四层境界,人不在心不在。这应该是“窝”的终极境界。所谓的“家”,已经不是一个具体的地点或者群体,而是一个概念,是一个只存在于本人的内心的意象。无论他走到哪里,哪里都能为他提供家一样的归属感。或者这个具体的家已经不存在了,或者天生就是大地的宠儿,让他每天都在漂泊,又每天都在为自己营造家的感受。随遇而安,不是说着玩,也不是憋出来的自我安慰。

    你可能在上海有一栋豪华的房子,你的一家大小却住在洛杉矶,你难忘的家乡在苗粟,但你自己感到最自在的窝却在台北;你喜欢苗粟的家乡菜,却忘不了巴黎的咖啡,享受在大西洋上飞行的快乐,又难以割舍台北窝里的那只猫。

    在这里,家的含义简单又丰富,每一部份都牵扯了你的注意,而曾经留下的每一个脚印终于共同拼凑起一个完整的幸福。

    (丫,这套书的名字叫《网络与书》,在卓越上又买了三本,很好玩。后天到,在家等着。)

   

星期六 二月 09, 2008

[转]闲话昆德拉

 “我们经历着生活中突然降临的一切,毫无防备,就像演员进入初排。如果生活中的第一彩排便是生活本身,那生活有什么价值呢?”
        
    这是一个伴随了米兰·昆德拉一生的问题。从这个问题本身我们也可以约略窥见他的思想中所游离的叔本华的悲观宿命论,释迦牟尼的“万物皆空”的寂寥感,存在主义的荒谬和偶然,以及生命的价值、意义难寻的不可知论调。
    他认为那种绝望地服从命运安排的看法是懦弱的,是值得质疑的。他义无返顾地坚持:“追求”本身是种错误,生命因之而变得庸俗。
    既如此,“追求”便被推上了被告席。昆德拉宣判,“追求”凭借神性天启的荒谬权威,造成了人类的迷信、呆板、沉沦和堕落,使人类成为自己的奴隶而不自知。它用了种种美名和物质利益麻醉人们,使他们最终不过是在无休止地重复前人,走着一条惊人的统一而又单调的路。“追求”的罪名便是;它制造并传布了“媚俗”。
    我们的向上精神也许源于愚昧,而我们的进取极可能来自无知。盲目的动力只能造就一代又一代盲目的自我——看似幸福,实质却只是空洞,只是有重量的幻觉。
    当“追求”本身受到了层层质疑和解构的对待,当历史老去,变成“苍凉的手势”,还有什么能够支撑自我?叔本华说:“To live is nothing but to suffer !”(人生无非受苦受难耳!)人的存在本身因无所适从而显得荒谬,无理。而认识到这荒谬后的感觉,就是洛根丁式的“恶心”(萨特《恶心》)。
    海德格尔指出,自苏格拉底以降,“存在”被遮蔽了。也就是从那时起,盲目的追求在可疑的“理性”旗帜下繁衍滋生起来,渐渐统治了人类。可见,要脱离盲目追求而另找出路是困难的。海氏有保留地给出了一个基础性的建议:“思”。而“思”本身的含义也不过要求人们进行那种萨特所谓的“反思前的我思”,即现象学一元论的“直接面向事物本身”(胡塞尔)。
    昆德拉从以上艰深晦涩的哲学思辨中剥除出了形象直观而又切实可行的一条路来,那就是:反媚俗。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托马斯是“反媚俗”的。他从不允许情人在自己家里过夜。他拒绝收回自己的文章。萨宾娜是“反媚俗”的,她甚至认为人们团结起来进行反抗侵略示威游行是对个性的强奸。“我不反对共产主义,我反对的是媚俗!”
    然而,他们的这一历程都是曲折的,并且最终通达着失败。托马斯屈服于来自特丽莎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萨宾娜则屈从于衣食名利的诱惑——她在瑞士出卖自己的画作就是一种“媚俗”。
    正是通过这种失败,昆德拉表达了自己的悲观情绪。这是一种处于心灵底层的情绪。从表面上来看,你欣赏到的或许是一曲关于灵与肉分裂的伤感二重奏,或许是又一出围绕着一个“哈姆雷特式”疑问的人生悲剧——“为爱丧失自己,还是为自己丧失爱?”
    自从1967年的《玩笑》到1997年的《身份》,无论写作时用的是捷克语,还是法语,昆德拉始终保持了一种波德莱尔式的“为黄昏作颂歌”的姿态。这固然使他在一味追求“新”与“快”的社会中显得那么与众不同与“古典般的落伍”,然而,谁又能说这不是他自己对“反媚俗”的一种自觉取向呢?
    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玩笑》被评论界公认为他“最像小说的小说”,以后的作品则往往散发着浓烈的哲理思辨的味道。本文开篇那个大大的问号,在字里行间若隐若现。你甚至可能产生这样的错觉,即:他是为了更方便地思索他那个问题而设定了这么些个小说人物,使他们在行动中演绎自己的种种推想。他小说里的每个句子,每个字,每个词,似乎都在皱着眉头,托着下巴——如果说《呼啸山庄》是首散文诗的话,昆德拉的几部小说是很可以称作“哲学随笔”或者“论理学小品文”的。
    当然,他自己说过:“小说的智慧跟哲学的智慧截然不同。小说的母亲不是穷理尽性,而是幽默。”“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可是,他从未停止过思考。他的幽默正是思考的结果,而非看上去那样,是冲淡哲学思辨之严肃的调节性点缀。而他所接受的存在主义,则因其承认并尊重偶然性,相信“一切皆有可能”,而允许他收获源源不断的幽默,以及产生幽默的灵感。基于此,他的每句话都可能运用了“反语”的修辞法,都可能是连自己也被捉弄的恶作剧。只不过人们因领会能力各有高低,因而读出的幽默便有多寡之分了。  
 

星期四 十一月 08, 2007

不适宜居住地球

     回到你的星球去

     纽约太小,北京太吵,地球太高傲

     用挑剔抚摸你的羽毛

     用冷漠收藏你的微笑

     

      如果我的星球只有一朵玫瑰花

      只有三座火山

       那么也能每天悉心照料

       偶尔开开玩笑

       真心为她祷告

    

         太难了

          每天研究它的复杂构造

           每天对着它傻笑

           每天替它耕种除草

           每天因为它狂躁

             我得有一颗自己的星球

             哪怕只住着一朵玫瑰花

              三座火山

              一位小王子

              这已足够让人嫉妒

               你们对别人宽容

                他们何曾对你们宽容

                 地球的自恋快要爆炸

                 地球的呼吸吞吐肮脏

                 地球的心胸容你不下

                 所以快回你自己的星球去吧

                 亲爱的

                            ——小王子